因特殊原因要求提前自主择业或已完成《人才培养方案》规定的课程要求自主择业的,应填写《学生自主择业审批表》、签自主择业承诺书,并按程序报批,具体按下表执行。

自主择业承诺书
1、接受实习单位实习内容与所学专业对口。
2、申请自主联系顶岗实习单位必须出具实习单位的接收函,实习单位公司资质,联系人、联系电话及劳动合同或实习协议。
3、实习期间学校要求参加会议、毕业活动等重要活动接到通知后及时返校。
4、顶岗实习期间遵纪守法,对自身的行为和安全负责。
5、如因特殊原因需中途离开单位或终止工作,应事先在接收实习单位办理有关手续,并在离开前告知学校和系部,并回校办理变更手续。
6、学生自主择业实习期间请勿随意变更随意变更电话号码,确需变更须提前通知就业中心,否则因无法联系,实习分数不能计算,导致毕业证延期或无法发放,由本人承担。
注:此承诺书由系部保存发放,承诺学生审批完成后,将原件交由就业中心存档,复印件交由系部存档备查。
三、学生正常实习就业流程
已按《人才培养方案》完成校内课程学习的学生,无需教务处、学生处和分管实习就业的副院长审批,财务处收清相关费用,公寓中心(宿管科)清退学生宿舍床位后,就业中心方可安排学生实习就业,具体按下表执行。